2026年08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紹興監管分局核準蔡嘉樂廣發銀行紹興分行行長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相關資料圖)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紹興監管分局關于蔡嘉樂廣發銀行紹興分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
紹金復〔2026〕74號
廣發銀行杭州分行:
《廣發銀行杭州分行關于核準蔡嘉樂任職資格的請示》(廣發杭報〔2026〕45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蔡嘉樂廣發銀行紹興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分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我分局將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分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紹興監管分局
2026-08-11